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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《处置非法集资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
    2017-08-29

  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,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,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秩序,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《处置非法集资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)。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提高立法质量,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,向社会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924日前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: 

  一、登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的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 

  二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2067信箱(邮政编码:100035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 

  三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czffjz@chinalaw.gov.cn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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